迅速云服务协议/共5份-第3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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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份-服务条款详情

协议双方:甲方(用户)、乙方(迅速云销售平台,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

协议依据:本条款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制定,与《注册协议》《隐私声明》《违规事件处罚》共同构成完整的服务约定。

第一条 服务核心配置

  1. 主机地区:虚拟主机部署的物理机房地理位置以甲方购买套餐公示为准,乙方有权根据机房规划调整部署节点,调整前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,提供免费迁移服务,不承担间接损失。
  2. 目录空间:用于存储网站程序、文件的存储空间额度按套餐约定提供,不支持超额使用,甲方需扩容可购买增值服务。
  3. 数据库空间:配套数据库的存储额度、类型以套餐公示为准,乙方不承担数据库优化、数据恢复义务。
  4. 域名可绑定数量:虚拟主机支持绑定的域名总数(含平台免费二级域名、甲方自有域名)以套餐公示为准,超出上限的域名无法绑定。
  5. 安全防护配置:
    1. 普通虚拟主机:仅提供基础防火墙服务,用于拦截常见端口扫描、恶意连接等基础网络攻击;
    2. 高防系列虚拟主机:在基础防火墙基础上,额外提供DDoS防御服务,用于抵御网络层、应用层DDoS攻击(防护能力以套餐公示的防护范围为准,不承诺绝对防御效果)。

第二条 免费二级域名使用规则

  1. 平台为甲方提供无数量限制的免费二级域名,甲方可在域名绑定数量上限内自主申请绑定,域名格式以平台实时公示为准。
  2. 免费二级域名的所有权、管理权归平台所有,甲方仅享有服务期限内的绑定使用权限,不得转让、出租、出售,也无权申请过户、备案。
  3. 平台提供基础域名解析服务,不承诺解析的实时性、稳定性,因DNS故障、运营商链路异常、政策调整导致的解析异常,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  4. 服务到期后,平台将在到期当日24时收回所有免费二级域名使用权,清空解析记录,不予保留。
  5. 甲方使用自有域名绑定虚拟主机的,需自行完成备案手续,确保备案信息真实有效,因备案问题导致的服务中断,平台不承担责任。

第三条 带宽服务说明

  1. 平台标注的“独享带宽”为虚拟无限制带宽,仅指甲方在合规使用场景下不受同节点其他用户干扰,平台不承诺具体Mbps数值上限。
  2. 因宿主机硬件限制、机房出口带宽拥塞、运营商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带宽速率波动的,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,资源恢复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。
  3. 甲方需稳定高带宽保障的,应另行购买“高带宽专属增值服务”,按增值服务协议执行。

第四条 服务使用权与限制

  1. 甲方仅享有虚拟主机服务期限内的非独占性使用权,不享有主机硬件、IP资源、机房资源、操作系统的所有权。
  2. 甲方不得利用虚拟主机从事本协议禁止的行为(具体见《违规事件处罚》),不得超出服务用途使用(如不得用于挖矿、垃圾邮件发送)。

第五条 免责条款

  1. 安全防护免责:
    1. 普通虚拟主机仅提供基础防火墙防护,不具备DDoS防御能力,因DDoS攻击导致服务中断、数据不可用、IP或域名封禁的,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;
    2. 高防系列虚拟主机的DDoS防御服务仅针对常规攻击场景,不承诺抵御所有类型、所有规模的DDoS攻击,因超出防护范围的攻击导致服务异常的,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会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应急措施。
  2. 不可抗力免责:因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府禁令、电信主干线路中断、电力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,平台不承担责任,可按中断时长顺延服务期限。
  3. 技术与第三方责任免责:因服务器硬件故障、系统升级维护(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,紧急故障除外)、第三方服务商(机房运营商、DNS服务商)故障导致的服务异常,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  4. 用户操作免责:因甲方操作失误(如误删除数据、错误配置系统)、未及时修补应用漏洞导致的服务异常、数据丢失,平台仅提供技术咨询协助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六条 服务变更与终止

  1. 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调整服务套餐内容、价格体系,调整前通过平台公告通知,甲方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认可。
  2. 甲方服务到期未续费的,平台将在到期当日24时关停服务,数据保留7日后自动删除,不予恢复。
  3. 因甲方违规被处罚导致服务终止的,按《违规事件处罚》执行。